魚機賭檔拘11人 涉嫌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」被捕

今日(6日)下午約6時,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展開代號「逸影」打擊非法賭博行動,突擊搜查元朗康樂路一單位,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釣魚機賭檔,拘捕一名39歲姓黃本地男子,涉嫌「經營賭博場所」及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組聚集)條例》(第599G章)。另外5名非華裔男子、2名本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,年齡介乎25至45歲,則涉嫌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」被捕,他們同時涉嫌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組聚集)條例》(第599G章),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。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。行動中,警方檢獲4部釣魚機及積分卡。

警方重申,根據香港法例148章《賭博條例》,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,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,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。

此外,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,嚴格遵守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組聚集)規例》,減少社交接觸,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。

警搗元朗樓上非法賭檔 負責人及15顧客被捕 另違限聚令被票控

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,今日(17日)傍晚約6時在突擊搜查青山公路元朗段建成樓,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釣魚機賭檔,檢獲2部釣魚機、4部射擊遊戲機、一部讀卡器、一批遊戲卡以及約2500元賭款等。

行動中,警員拘捕一名53歲姓溫男子,涉嫌經營賭博場所;另外9男6女,包括一名非華裔男子,年齡介乎24至53歲,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。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。被捕人士同時亦涉嫌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群組聚集)條例》(第599G章),警員將向被捕人作出檢控或票控。

警方提醒市民,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及在非法場所內賭博均屬嚴重罪行,市民切勿以身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