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詐騙團伙轉網簽賭月賺1000萬元:刑事責任也較輕

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看準了網上簽約的商機,利用自己的“專長”,聯合他以前的詐騙團伙成員,成立了一家現場娛樂公司進行銷售。事實上,狗肉經營一個在線代言站,通過 Facebook 粉絲頁面招攬未指明的賭徒。它以中國的《北京賽車》等遊戲為投注對象。它通過代表客戶下注來盈利。昨天,警方跟進了此事。偵破時,現場有超過400萬現金不得不用點鈔機清點扣押,可見利潤巨大。

刑警六隊日前查獲一個詐騙團伙。經發現,黃、董姓成員仍在訴訟中活躍。除了租用北屯區一棟樓的三層樓外,他們還經常上網購買。對於寬帶和筆記本電腦等物品,據認為,回到老行業監控後,他們得知兩人鼓勵一名36歲的林某成為網絡賭博代言站的老闆,而不是欺騙計算機房。

第六隊隊長王家華說,林楠打著招攬客服、節目、編輯等人員的幌子成立了一家現場娛樂公司,月薪6萬到8萬元。事實上,通過工作人員經營“突發新聞俱樂部”、“走向未來”和“全球通過Facebook粉絲頁面如“極速賽車”、“75秒對戰”招募未指定賭徒,和“貔貅”,通過微信、LINE等群號以及投注教學、投資助力等方式招募賭徒儲值,為中國“北京賽車”提供“極速”、“達利”等平台,百家樂等遊戲成為賭客以人民幣下注的投注對象。

例如,如果您代表客戶下注,公司將抽取 30% 的錢來獲利;民警見收網時機成熟,一舉抓獲林楠及其他15名男女員工,繳獲現金436萬元、現金櫃檯,據初步估計,從年初開始僅去年12月,電腦主機、筆記本電腦、員工密碼等被盜證據數量就已超過2億點。如果一分等於1元,下注金額至少10億台幣,月盈利數千萬。

有會員透露,其實,詐騙機房與賭博網站的同質性非常高。他們要么敲鍵盤,要么用文字說服對方匯款或下注。不同的是,欺詐的懲罰比賭博的懲罰重。還需要一罪一罰。因此,近年來,詐騙團伙的不少成員都轉投網絡代言;警方表示已註意到這一趨勢,將加強調查。